接聽時間:12日上午9:30-11:30下午1:30-3:30
  在線律師:饒奮斌(江蘇朗華律師事務所律師)
  馮女士:我於今年2月從中介處購置一套二手房,房屋已經交付並過戶,但是戶口遷移的事項買賣合同沒有約定,於是雙方簽訂補充協議要求戶主在一個月內辦理遷移的手續,如若不能履行,將承擔五萬元的違約金,可現在已到期限,原來戶主仍沒能將戶口遷出。請問律師我能否追究原來戶主違約責任?
  饒律師:可以。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,雖然你與原來戶主在買賣合同中沒有約定戶口遷移問題,但事後簽訂的補充協議,該協議作為雙方房屋買賣合同的補充,也受國家法律保護。原來的戶主違背,拒絕履行雙方的明確約定,應當承擔違約責任。
  9月15日接聽《律師在你身邊》熱線(025)96096-1-1的是江蘇潤商律師事務所的崔武律師。  (原標題:補充協議也是合同 對方毀約也可追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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